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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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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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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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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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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送或散布以其他方式实现传送含有受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图像、相片、软件或其他资料的文件,作为举例(但不限于此):包括版权或商标法(或隐私权或公开权),除非用户拥有或控制着相应的权利或已得到所有必要的认可; 

3)使用任何包含有通过侵犯商标、版权、专利、商业机密或任何一方的其他专有权利的方式利用本“软件”获得的图像或相片的资料或信息; 

4)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帐号;未经允许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本平台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企图干涉、破坏本平台系统或网站的正常运行,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伪造TCP/IP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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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适用法律和裁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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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可分性点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为不合法、无效或因任何原因而无法执行,则此等规定应视为可分割,不影响任何其它条款的法律效力。
        十、冲突选择点
本协议是【商铺转让|门面转让|店铺出租出售招商】-找铺网与用户注册成为【商铺转让|门面转让|店铺出租出售招商】-找铺网用户,使用【商铺转让|门面转让|店铺出租出售招商】-找铺网服务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商铺转让|门面转让|店铺出租出售招商】-找铺网或者用户的任何其他书面或者口头意思表示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均应当以本协议为准。
        十一、针对搜索引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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